州直各机关单位关工委:
按照州关工委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州直机关“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标准
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的标准是: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创建范围
1.未达到“五好”标准的州直机关副处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关工委。
2.原已授牌的“五好”关工委,到2019年12月31日满三年的,需重新申报创建;未满三年的,要对照创建具体标准和要求,查遗补缺,巩固提升。
3.机构改革涉改单位,需重新整合机构和领导班子,落实专抓人员,重新申报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
三、考评验收
1.申报程序。创建单位要对照州直机关“五好”关工委的具体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并于当年11月底前向州直机关关工委办公室(邮箱:zzjgggw@163.com)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报告、申报表、自查评分表各一式一份)。
2.考评验收。州直机关关工委依据创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具体考评标准,经验收合格,每年确定一批州直机关单位关工委为“五好”关工委并予以通报。
3.规范管理。州直机关单位“五好”基层关工委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保持期为三年,达到年限需重新创建申报。已授牌未满期的单位经年度复核后不合格的,取消其“五好”基层关工委称号。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带关建”,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单位关工委要积极履职,主动向党组(党委)汇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抓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单位关工委要根据具体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州直机关关工委将不定期对州直单位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培养和树立典型,运用典型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3.注重实效。各单位创建工作要以帮助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为目标,培养广大青少年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研究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上,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让关工委真正成为群众欢迎、青少年喜欢、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组织。
附件:
1.2020年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具体标准
2.2020年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自查评分表
3.2020年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申报表
州直机关关工委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具体标准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
1.领导重视到位。党组(委)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考核内容,研究关工委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提出具体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以单位党政文件转发。
2.落实组织队伍。满足条件的单位都要建立关工委组织;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领导有力。由现任党政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由一至两名“五老”同志担任执行主任或执行副主任。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办公室人员。
3.落实工作保障。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给担任执行主任的老同志落实相关工作补助,关工委办公设施有保障。
4.加强自身建设。各单位关工委要注重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集中学习年内不少于四次,平时坚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五老”作用发挥好
1.“五老”队伍现状好。摸清“五老”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职级、特长、身体等情况,建立“五老”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五老”队伍。
2.“五老”活力保持好。采取多种形式,尽力关心“五老”的思想和生活,为他们学习、工作创造条件。大力组织“五老”在老年大学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水平。
3.“五老”关爱效果好。组织并鼓励“五老”到青少年教育基地、关心下一代之家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教育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五老”年内为青少年做好事一件以上,并有登记存档。
三、制度健全执行好
1.各项制度健全。建立会议、学习、培训、总结、汇报、调查研究、评比奖励等制度,使关工委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每年向党组(党委)汇报关工委工作情况不少于两次,当好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纽带。
2.责任分工明确。关工委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分工到人,责任明确,任务具体。
3.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关工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工作档案健全。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有方案,有“五老”、本机关儿童及帮扶留守儿童名册,关工委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基础性档案资料。
四、积极探索创新好
1.总结推广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树立优秀“五老”榜样,以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注重调查研究。动员和组织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五老”人员,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向州关工委和州直机关关工委推荐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推动我州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3.创立工作品牌。积极创建主题教育活动、隔代家庭教育、“五老”志愿服务队、“五老”讲师团等工作品牌,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
4.创新工作形式。建立学习型、创新型关工委。不断创新工作内容与形式,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丰富活动载体,每年工作有亮点,有新意,创出新品牌。
五、活动经常效果好
1.教育活动经常化。充分利用寒暑假和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抓好本单位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继续组织青少年开展聆听一次红色故事、阅读一本红色书籍、参观一次红色教育基地、重走一次红色之路、开展一次志愿服务的“五个一”活动。继续开展“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三爱教育。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参与到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演练和传承活动,学习民族语言艺术和文化习俗,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抓好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引导青少年对“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关爱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我做放心小主人”关爱活动、“好习惯伴随成长一生”隔代教育暑期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大力开展普法禁毒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两个百年”五老关爱工程。积极参与本单位扶贫村的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帮扶救助工作。组织“五老”人员或家庭教育志愿者深入扶贫村对农村儿童开展隔代家庭教育。
3.宣传活动经常化。继续加强“网上关工委”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网页(网站子栏目)并发挥作用。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大力推介工作典型,弘扬“五老”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下一代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自查评分表
项目 |
达 标 细 则 |
自查 评分 |
领导 班子 建设 好
(20分) |
1.领导重视,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每年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不少于2次,年度工作计划以党政文件转发;(5分) 2.党政现任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一至两名“五老”同志担任执行主任或执行副主任,有单设(合署)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注重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集中学习年内不少于4次;(5分) 4、保障经费,落实担任执行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的老同志相关工作补助,按要求订阅《中国火炬》杂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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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作用 发挥 好
(20分) |
1.“五老”队伍发动有力,形成一支有领导层、骨干层、志愿者参加的“五老”工作队伍;(5分) 2.支持“五老”工作,积极为他们想办法解难题,为他们学习、工作创造条件。通过老年大学等平台,大力组织“五老”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5分) 3.努力为青少年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一年为青少年办实事不少于1次;(5分) 4.建立“五老”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保持“五老”队伍活力和相对稳定;(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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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健全 执行 好
(20分) |
L.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有方案,年内向党组(党委)汇报关工委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5分) 2.有关工委工作、学习、培训、汇报、调研、会议等执行各项制度,制度有操作性;(5分) 3.有“五老”、本机关儿童及帮扶留守儿童名册,关工委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基础性档案资料;(5分) 4.对在关工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或推广。(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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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达 标 细 则 |
自查评分 |
积极 探索 创新 好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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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创典型,积极参加“最美五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5分) 2.注重调查研究,年内抓一两个调研课题,撰写1篇以上调研文章;(5分) 3.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品牌,结合自身实际,有主题教育活动、隔代家庭教育等1个以上自身特色的工作品牌;(5分) 4.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展形式新颖的活动并积极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在州直以上宣传平台推广1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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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经常 效果 好
(20分) |
1.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五个一”、“三爱”和民族文化、民族团结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4分) 2.组织开展“好习惯伴随成长一生”等隔代教育活动。(4分) 3.配合单位工作队在扶贫村开展关心关爱帮扶活动;(4分) 4.有青少年活动阵地及较固定的教育场所,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及禁毒教育,年内本单位无失学、辍学、犯罪、吸毒情况发生;(4分) 5.有关工委工作宣传阵地,建立健全工作网页(网站子栏目)并发挥作用;及时向州关工委和州直关工委报送工作信息,采用1条以上。(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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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照细则进行综合测评,达80分以上者便可申报州直机关“五好”基层关工委
附件3:
州直机关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申报表
申报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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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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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州直机关关工委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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