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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8次集体(扩大)学习
作者:州人民检察院 来源: 点击:1425 发布时间:2023-08-29

        8月25日,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8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斗争精神、强化忧患意识与风险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立足检察职能,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丽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杨良文领学相关内容,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印道波、蒋巍作中心发言,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主任作交流发言。

        李丽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始终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体检察干警更要坚持敢于斗争的立场和原则,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加强学习研判,切实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增强风险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提升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三要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州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部分青年干警参加或列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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