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州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县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协助中央、省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抓好其所属在州单位党的关系在州直机关工委的党的建设工作。
二、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州直科级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
三、负责指导州直单位和中央、省在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州委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指导督促州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对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州委报告。
六、配合州委有关部门抓好州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工作的审批;审批州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负责州直副科级以上干部入党的审批工作;负责州直单位党务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八、领导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简称州直纪检监察工委)的工作;领导州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考核州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九、领导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州直团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承办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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